根据工作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拟于近期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对象2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对象2名。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从今日起公示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1.全国巾帼文明岗候选对象
法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候选对象
徐春艳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一级法官
王洛宜 东港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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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