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打响执行攻坚战。
三年来,葫芦岛中院不断改革和创新执行工作,拓宽执行工作思路。两级法院加大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拓展联动层面,建立了由内到外、自上而下的层层联动协作机制,汇聚合力,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格局,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法官正在开展工作
“‘基本解决执行难’这项工作任务艰巨,形势紧迫,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
举措亮点
借力媒体展示成效 在集中执行活动和开展重大案件执行期间,葫芦岛中院通过媒体充分展示执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借助各种公众媒体平台,使群众了解执行风险及逃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多方面、多角度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曝光“老赖”800余人次 葫芦岛中院积极推进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强化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在法院门口建立了执行公告栏,通过各媒体、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及法院执行公告栏同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信息,让“老赖”寸步难行。2017年以来,通过各种媒介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00余人次。
网拍覆盖率100%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在全省较早地发布了网拍。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实现了拍卖环节“零投诉”。从2017年3月葫芦岛中院在全省率先上线网拍系统,至2018年9月,全市法院网络拍卖覆盖率达到100%,网络拍卖320余次,涉及标的物1925件,成交额3.07亿元,标的物成交率56.6%,溢价率54.85%,为当事人节约佣金992.2万元。
院长助阵“涉府”执行案 2018年以来,针对“涉府”执行案件主体的特殊性和案情的复杂性,葫芦岛中院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妥善化解涉党政机关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葫芦岛中院院长王淑俐多次亲自接待“涉府”案件的申请人,多次召集“涉府”案件座谈会,寻求解决办法,明确解决方向,最终达成了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最佳解决方案。部分数额较大的执行案件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明确了还款责任和还款期限。
多次开展专项集中行动 清理积案3000余件
葫芦岛中院加强法院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相互配合,规范和管理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管理,上下协同工作。全市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院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中层干部实行了“双包片”,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盯住每一项部署,对各基层法院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汇总工作情况后形成每月通报,对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院领导进行约谈、警示,切实发挥了中院协调和统筹优势。
统一调度使用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形成上下一体、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中院制定了《关于协同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协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期未结案件。协同案件不移送、不提级,办案主体仍是各执行法院。中院指定专人负责协同执行,与执行法院共同商定执行实施具体方案。执行法院将协同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随时向中院报告。中院随时对协同执行案件进行指挥、监督、协调,及时组织并派员参加强制执行。
葫芦岛中院积极开展执行专项集中行动,组织开展了两级法院集中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专项行动、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等多次专项集中行动,共清理积案3000余件,取得显著效果。
“利剑”行动中执结326件涉民生案
葫芦岛中院通过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促进各部门间沟通、配合,强化管理,明确权责。在立案环节加强诉讼引导、法律释明和风险告知工作,引导原告关注被告财产状况,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强调当庭调解当庭给付,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的案件比例。
同时,立案审判部门与执行局定期进行磋商,避免判决书和调解书主文不具可执行性的情况发生。中院成立破产合议庭,专门负责审查两级法院执行转破产案件,执行部门就执转破工作与审判、立案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有效化解了一批执行不能的“僵尸案件”。
充分发挥法警队威慑力强、应急力强、机动性强的优势,针对执行工作任务复杂多变的特点,由法警队配合执行,参与实施查询、搜查、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及时发挥作用,对于躲避、拖延、阻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员不妥协、不手软,迅速采取措施排除执行障碍,有效地降低了执行工作的难度。
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在开展“利剑”行动中,共出动干警133人,警车24辆,行程超过5000公里,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326件,11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94件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拘留75人,拘传97人,执行到位金额2891.8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定位“老赖”身份轨迹“说办就能办”
葫芦岛中院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全市执行工作形成由法院“单兵出击”变为社会各界参与的“集团作战”格局。
葫芦岛中院通过汇报执行工作,积极协调、争取社会相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持。2017年11月3日,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发布《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2018年6月28日,葫芦岛市委办和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市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其他单位相继制定了《关于推动解决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的实施办法》。
这些方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改善执行外部环境奠定基础,完善了联动解决“执行难”的格局。为了便于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葫芦岛中院还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执行查控联动框架》,合作研发了“点对点”房产查询系统,实现了市区房产信息查询的网络化。与公安机关协商制定执行联动的实施意见。借助公安机关强大的社会信息管控平台和丰富的侦查控制手段,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目前,在查找无法联系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等工作中,葫芦岛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定位查找,作出身份信息轨迹研判,及时准确反映给法院,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