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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登门走访迎转机 东港市法院圆满执结新年首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巍巍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1-11 10:01

  当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文果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中时,发现张某家境窘迫,这个案子该怎么办?最终,刘文果通过做涉案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将这起执行难案执结,这也是今年以来东港市法院执结的首起案件。

  就董某和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东港市法院于2018年5月24日作出判决,判决张某给付董某赔偿款31552.17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

  鉴于张某不履行法律义务,东港市法院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但这些措施并未奏效。3万多元并不算大数,为啥被执行人就是不肯偿还呢?法官刘文果决定到被执行人家中看个究竟。

  2018年12月8日这天,迈进张某家的这一刻,刘文果就全明白了。张某家一贫如洗,张某的母亲邱某以务农为生,张某的父亲因患脑血栓无劳动能力,张某长期在外打工维持家里生计。邱某看到法院的执行人员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我不会告诉你们儿子的下落,也不会给法院交一分钱!”见此情景,刘文果跟邱某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您的儿子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不能贷款买房子,影响娶媳妇咋办?咋能因为这3万多块钱耽误了呢?”见邱某有些松动,刘文果又说:“你们家确实困难,我可以出面帮你们双方进行调解,争取一个满意的结果。”一番苦口婆心的释法,终于打消了邱某的抵触情绪,刘文果看到了调解的希望。

  回到法院后,刘文果积极做申请人董某的思想工作,将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境情况如实告知董某。董某在电话中深表理解并同意将赔偿款降为2万元。刘文果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张某家人。今年元旦过后,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邱某主动将2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刘文果告诉记者:“东港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涉民生案件的攻坚态势,切实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农村,执行这类案件常常遇到被执行人家境贫困的情况,这让我们法官也很揪心,但法律必须要执行,我们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寒冬虽冷,但东港市法院的执行攻坚并没有降温,他们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劲头,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执着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持续展开攻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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