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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法院执行暖人心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王莎 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12-28 16:35

  辽宁长安网讯 前不久,在张某申请执行崔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承办此案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辉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因双腿残疾行动不便,在执行案件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交通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张某住院53天,经诊断为桡骨下端骨折、左膝后交叉韧带伤、眼外伤等。在被执行人崔某推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孟辉积极与其沟通,用同理心进行释法析理工作后,崔某答应一次性履行义务,但是在诉讼费的履行上再次出现拖延,为此孟辉果断采取措施,利用网络查询对崔某进行查控,顺利执行诉讼费4500余元。

  随后,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孟辉亲自将诉讼费送到张某家中,这一举动令张某感动不已,连连表示法官是亲人,法院执行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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