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韩明执结了一起公司买卖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给付申请人货款无异议,但需让申请人给付相应货款发票,申请人拒绝。韩明先后多次约见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经过释法明理,在多次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