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要回“血汗钱”
辽宁长安网讯 赵某某等7名申请人在刘某某的安排下进入工地施工,但没拿到工资。申请人遂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某支付原告赵某某等7人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54692.5元。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账户冻结、限高,纳入法院诚信“黑名单”,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法律的制裁,被执行人缴纳了拖欠工资执行款54692.5元,由海州区法院分发给农民工。
巧执行解亲情难题
辽宁长安网讯 家住朝阳市双塔区的徐某某与家在阜新市海州区的武某某是亲戚,但因武某某未按期偿还欠徐某某的钱,徐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武某某外出躲避执行,并拒绝给付案款,执行法官考虑到当事人是亲戚关系,若机械地去执行或对武某某采取拘留措施,会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于是先让双方当事人见面,再将可能拘留的消息告知武某某,最后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巧打温情牌。最终,武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徐某某也觉得自己应当适当让步,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深夜出动解执行难
辽宁长安网讯 申请人王某是某饭店的面点师,工作期间小手指意外损伤,于是将饭店老板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饭店老板偿还部分赔偿款,但是拒绝支付剩余赔偿款。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深夜出动,将饭店老板依法拘传,并带到法院。饭店老板在法律的震慑下,态度转变,当晚达成和解协议,当场一次性给足了拖欠王某的赔偿款。一起自2015年持续至今的追索赔偿款案件,圆满执结。
围追堵截捕“老赖”
辽宁长安网讯 在决胜执行难的收官阶段,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力以赴执结案件过程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适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围追堵截,猎捕“老赖”,使案件的执结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