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之前法院跟我说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我想着这钱看样子肯定是要不回来了,真是没想到,现在还能拿回钱。真的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地说。
申请执行人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执行人赵某起诉至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经判决,赵某应偿还陈某2万元,赵某却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发现赵某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下达了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进入终本状态,但执行法官仍关注着这个案件。近日,执行法官获悉赵某有了新工作,并即将参加朋友婚礼,随即联系了陈某,要其向执行局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将此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同时,安排执行干警前往婚礼现场,将赵某带回法院。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陈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赵某一次性付给陈某2万元,陈某自愿放弃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