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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130余人参加法官续职培训民法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刚春慧 张振山/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7-11-07 11:04
  本报讯 为提高盘锦地区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盘锦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总体安排,10月27日至28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举办了“2017年盘锦市法官续职培训民法班”,全市法院130余名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培训。
 
  盘锦中院宣教科根据民商事审判工作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挑选任课教师。聘请省院民事审判专家唐学峰、王鸿晓和盘锦中院民一合议庭审判长朱学利授课,朱学利以案例讲解的方式,分析了近期盘锦地区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通过生动的解说为大家处理类似案件提供思路;唐学峰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讲解了民商事审判活动中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相关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王鸿晓以生动的语言,讲解了民事审判中常见的大家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授课过程中多次强调,“把心放正”对于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性。
 
  本次培训紧密结合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实务性、针对性,一些法官在学习过程中虚心向老师请教,课间休息时还与老师探讨案例,学习氛围浓厚。
 
  多年来,盘锦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学习平台,开拓学员视野。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与辽宁大学法学院共建实训实习基地,采取封闭式法官续职培训的方式;2016年以来,该院党组针对当前盘锦地区司法体制改革后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形势,采取“三级授课”方式,着重从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等法官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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