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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案当“尺”,量清六起烦“薪”事——铁岭清河区法院巧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讨薪案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关长旭 本报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6-06-11 09:53

  “点清楚了,正好,一分不少!”法院调解室里,梁某把一沓现金攥在手里,对法官激动地说,“本来以为还得等上好几个月,没想到今天来一趟,钱就拿到了,官司也不用打了。”

  近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在诉讼前端一次性化解6起纠纷。这6起案件系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均涉及同一被告。6名原告均在当场收到全部欠薪后递交了撤诉申请。从立案到调解签字,6起纠纷未开庭,便彻底了结。

六名原告在清点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受访单位供图

6名原告在收到全部款项后,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受访单位供图)

  一份生效调解书 打破举证拉锯战

  “我们也不想打官司,干了活,工钱总得有个说法。”被告吴某承包的工程结束后,受雇于吴某的梁某、陈某等6人仍有共计5万元工资未结清。6份起诉状,被告都是吴某。 

  立案庭审查后导入先行调解程序。但调解刚启动时并不顺利——双方对工种结算方式、工时核算方法各执一词,谈不到一块去。

  转机来自一次类案检索。调解团队在办案平台中发现:2025年底,吴某曾因同类劳务合同纠纷被另一名劳动者诉至该院,案件经调解结案,双方就同类工种的结算方式、结算金额已形成明确的调解协议并已生效。

  承办法官任彤彤当即拍板:以这份已生效的类案调解书为本次6起案件批量调解的统一参照。法官助理于丹向双方逐条释明类案处理规则和法律后果,把话说透:“计算标准就这一个,前后案适用要一致,不是谁嗓门大谁说了算。”

  六案同场调 免了反复跑

  “以前听说打欠薪官司要来回跑好几趟,光举证就能拖半个月。这次法官把我们几个人和老板叫到一起,拿之前的调解书一项一项对着算,就是快!”原告陈某说。

  有了类案调解书确立的“标准答案”,调解团队启动批量化集中调解。在于丹协助下,调解员引导双方逐人、逐项参照已生效调解书中的薪资计算方式核算。面对清晰一致的参照标准,吴某对六案欠薪事实及金额全部认可,多轮协商后当场达成统一调解意见。

  任彤彤说:“这批案子如果分别立案、分别开庭,6个人至少要跑三四趟。现在集中一次调,事实一次核、标准一把尺,省的是农民工的时间,免的是司法资源的空转。”

  调解不是终点 钱进口袋才算数

  “调解协议签了,他要是回头又不给钱了呢?”这是几乎所有讨薪案里,当事人最不放心的那个问号。

  这一次,清河区法院把“履行”直接做进了调解的闭环里。在调解团队督促协调下,吴某当场筹措资金,六案欠薪分别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6名原告当面清点确认后,同步递交撤诉申请。“调解结束不算完,钱落到口袋里,这案子才算真正了了。”任彤彤说。

  据了解,清河区法院目前正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模式常态化嵌入涉民生系列案件的审查分流环节,对被告相同、事实相似、标的分散的劳务合同纠纷优先导入集中调解通道,力争把更多的纠纷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记者手记

  该系列案件的支点很小:不过是一份已生效的旧调解书被认真找出来、被严谨用下去。但正是这种不就案办案,肯往前多查一步、肯把类案规则讲明白的做法,让农民工不必在“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的长链条里苦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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