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31日9时,昌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廉子良依法召开被告人高某挪用公款案件的庭前会议。
历时一上午的庭前会议,确定了具体开庭时间;宣告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简化了庭审诉讼权利告知的程序;确定了本案不涉及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确保案件持续审理;对证据进行出示,对没有异议的证据将在庭审中简化出示;对公诉机关随卷移送的十四张光盘出示,避免庭审的拖延;解决法庭调查的顺序,对定罪和量刑事实庭上可以一并审理,三名当事人不涉及共同犯罪可以一起审理等实际问题。
此次庭前会议,是昌图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出台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精神的一次有益实践,充分发挥了庭前会议实质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是该院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该院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大跨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