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任晓霞报道 10月16日上午,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刑事二审案件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当庭宣判。据悉,此次当庭宣判突破葫芦岛中院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为零的记录。
上诉人赵某因故意伤害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赵某以一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该案件由葫芦岛中院常务副院长曹宝泉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审委会专职委员郜金宽、审判员孙政林共同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上诉人、辩护人及出庭公诉人的意见,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认为原审法院对上诉人赵某的量刑与同案各被告人的量刑不均衡,经合议庭讨论决定予以改判,并当庭宣判。
据悉,此次当庭宣判突破葫芦岛中院近几年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为零的记录,推进了葫芦岛中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进程,增进了审判公开度、透明度,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也为今后刑事案件当庭宣判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