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法院主动融入辽宁产业发展新格局,发挥破产审判的“及时出清”与“重整救治”功能,通过多举措联动推进综合施策,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以“破”促“立”,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充分释放市场资源……随着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沈阳法院破产审判的智慧与担当愈加彰显。
沈阳中院召开专题座谈会,推进破产品牌建设,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顾大局 府院联动聚合力
破产案件牵涉面广、相关利益错综复杂,只有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等各类资源,才能确保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
建立、完善、深化,2022年以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推进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
——2022年,沈阳中院积极沟通32家职能部门,促进建立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案件中涉及的职工保障、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由“个案协调”模式转化为“整体联动”框架。
——沈阳中院与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联合起草《沈阳市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在省内率先联动推进破产信用修复事务办理。近期将向“信用中国”(沈阳)共享更新信息,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就财产处置、工商登记、股权划转、税务结算等问题,与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联合制定、会签多项实施意见,合力推进市场主体“及时救济、有序退出”。
三年多以来,总计8份文件已联动32个部门、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近300次,统筹协调解决破产重整中的民生保障、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等实务问题,将规范从纸面落实到实操层面。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破产审判工作的职责使命,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大局、服务大局,从维护整体大局利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出发做好破产审判工作。”沈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告诉记者,目前,该院正紧锣密鼓起草《关于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力保障决胜之年决胜之战的情况报告》,以确保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走深、走实,为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提供制度性支撑。
审大案 服务保障促发展
2024年12月5日,沈阳天气晴朗。
金杯与吉利远程公司合作的首款新能源产品——金杯吉运宣布下线!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这一“新生”时刻的背后,有沈阳中院以司法重整破解企业困局的关键推动,成功盘活资产26.0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329人。
华晨雷诺的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曾以“金杯”品牌商用车闻名市场。2017年引入法国雷诺成立合资公司后,更名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2021年5月陷入现金流断裂,最终停工停产。
作为受理破产重整案件的沈阳中院,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几方面举措推动企业脱困:
——强化顶层统筹。在省、市专班领导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该院成立院长牵头的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并组建精英审判团队,院党组每周常态化督导调度,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案件高效推进。
——深研法律适用。针对华晨雷诺2022年1月进入重整程序后面临的投资人招募难题,依法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有效避免了转向破产清算。
——激活现金流与运营。迅速解除企业20余个银行账户上的百余个保全措施,指导管理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索欠款;同时批准企业在监管下自主经营,维护了核心产能。
——高效裁定批准。2023年5月19日收到批准重整计划申请后,沈阳中院仅用4天即依法裁定批准,为企业复工复产抢下关键时间窗口。
华晨集团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忠旺集团破产重整案……一系列大要案件的成功办结,为困境企业开辟“司法救治通道”,既拯救危困企业,也对促进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修复区域金融生态意义深远。
优服务 健全机制强监督
今年4月18日,“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提升破产案件质效,打造破产品牌”专题座谈会在沈阳中院召开。这是推动成立东北第一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即沈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后,沈阳中院召开的第17次旨在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的专题会议。
“破产案件的审理思路与普通诉讼案件不一样:普通诉讼案件是通过诉讼程序查明事实、梳理争议焦点,最终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判结论;而破产案件是在破产程序中通过推进各项事务性工作,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公平分配,以保障各方利益。”沈阳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王银华告诉记者,管理人是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破产案件的质效,加强对管理人履职的监督必不可少。
为推动建立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裁判规则体系,该院先后制定《破产案件办理程序工作指引》等15份规范性文件,涵盖破产案件信息化、僵尸企业处置、执行转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关联企业破产、预重整等多个方面,通过制度建设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审判全流程工作,写好司法实践的“后半篇文章”。
沈阳“办理破产”指标,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成为本指标领域内标杆,在我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企业满意度”达到100%。沈阳中院的破产重整制度被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为沈阳市第三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举措。
成绩的背后,是沈阳法院为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实现拯救一家企业、创造一片就业、服务一方经济的重整制度价值。
强素质 狠抓专业强实力
事业因人才而兴。
沈阳中院在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人员构成,完善协同分工,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破产审判队伍。近三年来,该庭通过员额法官逐级遴选方式选拔3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审判员,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并同步推进沈阳地区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要求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合议庭,实现破产案件办理的集中化、专业化,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判质量。在重大企业破产重整案中,探索破产法官跨地域交流任职,集中全省智慧推进案件办理,司法成效显著。
成立“审学研”小组,围绕破产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性调研,促进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法官+管理人”联合培训,坚持“请进来”,先后多次会同省法学会邀请国内破产法知名专家为法官、管理人开展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积极组织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等专业论坛、研讨会,就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和运行等开展深入交流……“企业破产涉及债务人、债权人、股东等各方利益,同时又可能牵涉到民事、刑事、商事等各种法律关系,成长为一个全能型的六边形选手,是破产审判庭的干警们不断追求的目标。”王银华表示,现有省市两级审判业务专家多名。
2024年初,破产审判庭梳理总结沈阳法院5年来审理的破产案件,提炼破产案件特点和审判经验,提出相关司法建议,最终编纂形成《破产审判白皮书》,为进一步打响沈阳破产审判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三年,沈阳法院在破产审判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智力成果,反哺破产审判实践。
沈阳法院撰写的24篇论文获得全国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等多项荣誉;形成的《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审理模式》获得全省法院“评推树”活动“创新成果”;提报的6篇典型案例,分别被评为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沈阳市法院优秀案例等。
在不断学习、探索和实践中,沈阳法院的破产审判队伍逐步成长为担当有为、干净忠诚的司法铁军,切实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