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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长安网、辽宁法治报入选《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

来源:辽宁法治报 | 发布时间: 2025-07-09 09:08

  7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最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涵盖稿源单位1451家,其中地方新闻网站513家。由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主办、辽宁法治报社承办的辽宁长安网首次入选,成为全国省级党委政法委系统中仅有的2家入选官方网站之一。

  我省共14家单位入选

  地方新闻网站4家

  东北新闻网、北国网、沈阳网、辽宁长安网

  地方新闻单位10家

  辽宁日报、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大连日报、辽沈晚报、半岛晨报、辽宁法治报、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广播电视台、大连广播电视台

  什么是稿源单位?

  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国家网信办自2016年起建立稿源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16年、2021年、2025年发布(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明确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稿源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鉴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服务形式越来越丰富,稿源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服务形式不定期更新,更新后的名单对呈现形式进行了优化,除中央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等政务发布平台和省级政务发布平台外,仅明确列出稿源单位主体(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稿源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服务形式皆列入稿源名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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