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赡养父母本应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然而,现实中却偶有因赡养问题引发的纠纷,不仅让亲人的关系陷入僵局,更在社会中产生不良影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化解的一起赡养纠纷执行案件,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也让一家人重归和睦。
办案人:王兴刚
职务: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
本案申请执行人代某、董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五人分别为其子女,早在民事审判阶段,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子女们承诺每人每月给付父母生活费500元。然而,协议虽达成,执行却遭遇困境。其子女一直未按约定支付生活费,老两口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向法院申请部分强制执行。
当我与申请执行人代某、董某深入沟通后,发现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老两口与五名子女一直保持着联系,此前并无过多矛盾。我迅速联系五名被执行人,他们均表示愿意赡养父母并给付赡养费,但对申请执行人为何会申请对部分子女的强制执行颇为疑惑。经过我的走访和沟通,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老两口一直居住在某一子女家中。由于手中有一定积蓄且有退休工资,其余四名子女便怀疑父母的积蓄和工资被这一子女挥霍,导致老人生活并不宽裕。这种猜疑如同一根刺,扎在了原本亲密的家庭成员心中,使得子女们产生了成见和怨气。
面对这样的复杂情况,我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以“和”为目标,决定深入探寻矛盾根源。首先实地走访了申请执行人的所属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了解具体情况。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分别与几名被执行人进行了约谈。
在约谈过程中,我倾听他们的心声,理解他们的担忧,同时也严肃地向他们释法明理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之间的猜疑和矛盾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
我的耐心沟通逐渐打动了五名子女的心。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自己的猜疑不仅伤害了父母,也破坏了家庭的和睦。在法律的威慑和亲情的感召下,五名子女纷纷放下心中的成见,积压已久的怨气也消散了。他们认识到,赡养父母是自己的责任,不应因无端猜疑而逃避。
经过不懈努力,这起赡养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家庭重归和睦。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也为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在家庭生活中,子女应当树立正确的赡养观念,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应包括精神上的关怀。要摒弃无端猜疑和矛盾,珍惜亲情,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同时,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家庭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法律将成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