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图县人民法院在昌图县广播电台和昌图县电视台每日滚动播放《昌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努力加强执行工作力度。
通告要求:被执行人自通告之日起3日内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15日内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院将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对其本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依法予以综合信用惩戒。截至目前,有十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