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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法院法治宣讲团普法忙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张龙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4-08-22 16:32

          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5月上旬,铁岭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成立一支由业务庭优秀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的“法治宣讲团”,旨在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司法审判职能和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创新。

           两个多月来,法治宣讲团普法志愿者们将开展普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受到了企业、学校师生以及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走访企业,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劳动者在入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5月21日,普法宣讲团成员兆瑞雪(铁岭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新博(铁岭县法院腰堡法庭法官助理)来到辽宁晟祥暖边中空玻璃系统有限公司,就企业签订、履行合同中常见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以及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答,向企业员工讲解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遇到利益受损时如何维权。同时提示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足额缴纳保险。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相应建议,提醒企业关注合同细节,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护航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走进校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月23日,铁岭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何立伟走进凡河小学,以“防止校园霸凌,保护少年的你”为题,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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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上,何立伟围绕校园霸凌的含义、主要表现形式,对于霸凌参与者和旁观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遇到校园霸凌后如何保护自己等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风气,提醒学生们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遇到霸凌时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走进乡村,用法律温暖百姓生活

          “程法官的课讲得贴近咱老百姓生活,大家听了非常受用。”“下次我们还想听。”

          6月20日,法治宣讲团成员程君(大甸子法庭庭长)走进镇西堡镇三台子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派驻镇西堡镇三台子村第一书记张翀宇主持,乡镇党委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镇西堡镇部分村民参加。

          活动中,程君就村民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问题,从交通事故处理、承担赔偿责任主体、管辖法院、赔偿范围和赔偿顺序五方面为大家详细讲解,并对代驾期间交通事故、好意搭乘过程中人身损害等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其间,程君还为村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命案防范警示录》等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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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们纷纷表示,学到了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

          张翀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铁岭县法院联合,结合当下村民关注的民间借贷、婚姻继承、土地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持续开展普法进乡村系列活动,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的种子在村民心中落地生根。

精准普法,服务优化再升级

          为更好地为铁岭县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6月25日,兆瑞雪来到辽宁东北丰专用肥有限公司,参加“不忘初心跟党走、政法护航保平安”政法系统服务直通车活动,为在场的企业家们送上了一份法治“大餐”。

          其间,兆瑞雪从企业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展开,结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与在场的企业家们进行面对面交流,答疑释法,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企业家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对企业今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与铁岭县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助力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