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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善意执行遇到“偷偷”拒执……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莹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4-08-15 10:05

  “明天去大连!之前善意执行那个公司流水不对,我们突击去查一查!”日前,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团队法官张猛确定了一次异地执行任务。

  善意执行

  被执行人大连某公司因拖欠电缆款107万元而被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为方便涉诉双方企业快速解决纠纷,张猛带领团队到被执行人经营处组织双方调解,并当场促成执行和解,明确分3期偿还欠款。被执行人以保证正常经营为由申请法院对其基本账户不予查封。本着对涉企案件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张猛在了解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意了该请求。

  为同时兼顾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顺利实现,张猛虽未查封被执行人的基本账户,但对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情况高度关注,而被执行人却没有诚信履行协议,多次以多种理由延迟执行。在张猛的多次督促之下,被执行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还款近百万元,但仍有13万元至今没有履行到位。

  突击检查

  日前,张猛在对该案件进行例行排查时,发现该公司流水账目存在异常,决定前往大连对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检查——实地调取被执行人的账户明细后,张猛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多笔大额资金转入某第三方公司的情况,同时被执行人(公司实际经营者)孔某动用公司账上资金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车辆保险,却不发放员工工资,制造公司经营不善的假象……执行团队当即到税务部门调取证据,确定该公司存在转移资金的行为,并锁定财务人员。连夜制定周密执行计划后,执行团队到被执行人经营地点突击检查,并传唤财务人员陈某,逐笔核对异常转款情况,并当场寻获与被执行人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的某第三方公司经营执照。面对执行法官突如其来的检查以及确凿的证据,陈某如实说明了该公司转移资金等事实。

  依法训诫

  “你们要清楚,我们没查封公司基本账户,是为了善意保护企业依法经营,在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护住命脉,焕发新生’,不是让你们转移和滥用的!转移资金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我们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张猛依法就拒执行为对孔某和陈某进行了训诫。“我们错了!本想‘钻个空子’,没想到还有法律责任……钱我马上还!请法官再给一次机会!”孔某当即将剩余执行款13万元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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