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一早,荣先生带着两篮水果到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永昌派出所感谢民警陈忠超帮助其父母挽回180万元损失。
事情要从3月15日说起,荣先生报警称:自己在2016年7月与一养老公司签订养老床位租赁合同,并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进行抵押后付给该养老公司100万元整,但后来该公司不承认该合同。
民警陈忠超受理此事后,立即向荣先生详细了解了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了给其介绍该项目的营业员以及该养老机构现任负责人。经民警多次走访,查明荣先生与该养老公司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未按期付床位租赁费用的原因系更换法人后,对此事不了解。经民警多次沟通、搭建协商平台,该养老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在合同期内按时付给荣先生床位租赁费用,并在7月份合同终止时将100万本金全部返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