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强基工程,中级法院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今年是强基工程的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各中级法院对实施强基工程认识更加深刻、指导更加有力,一系列新措施新成效新进展跃然纸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任延忠
近年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强基工程,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高站位引领,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强基工程建设提升年”等活动,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点对点”指导帮扶。坚持系统化推进,抓实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强化条线指导,全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持续优化法庭功能布局,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展专业化审判、巡回审判等。坚持全方位保障,坚持人员编制、员额职数、经费保障向基层一线倾斜,累计为基层增加政法编制264个、法官员额85个,全方位加强基层人财物保障。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廷飞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发展根基。聚焦初始案件质效,开展“面对面”评议、“点对点”指导、“优秀法官基层行”,促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聚焦基层治理大格局,开展法官“三进”,强化“四所一庭”联动协作,将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聚焦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全力解决基层办公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执法用车老化等问题;高标准建设大连金融法庭,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服务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基层法院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大批“80后”甚至“90后”年轻同志走上领导岗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林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强基工程,推动资源、政策、力量向基层倾斜,形成领着干、创新做、争着跑的工作局面。
统筹谋划,出台系列文件,以类案研讨、专项督导、组团攻坚等方式破解发展不均衡等难题。强化主责,推行诉答文书规范化,编订类案裁判指引,深化“繁简分流”,实现答疑全覆盖。能动司法,建立全省首家涉企保全影响评估平台、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推行“早提醒晚小结”制度等创新举措。强化功能,促进法庭建设升级晋位,5家法庭“五化”建设达标,3家法庭获评示范法庭。固本培元,统筹开展廉洁教育、特色党建、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基层队伍司法能力。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于长春
按照省法院安排部署,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谋划,明确10个方面32项任务,强力推进强基工程。
初始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基层法庭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审理天数、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核心质效指标处在全省前列。基层基础建设持续优化。争取党委、政府资金支持,做好“一站式”便民服务,努力推进基层审判工作现代化。矛盾纠纷化解延向前端,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绝大多数纠纷在基层实质性化解,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司法为民触角全面覆盖。妥善审理涉农案,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社会各界反响热烈。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景会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强基工程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专精实”推进。
优化布局,筹措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基层基础建设,50%人民法庭实现“五化”达标、20%创建示范法庭。聚焦主业,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平山区人民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南芬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溪湖区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专业法庭”、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参产业法庭”等特色品牌异彩纷呈;明山区人民法院构建“1+1+1+3”调解机制得到省法院和本溪市委政法委的肯定。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威
近年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全面贯彻省法院强基工程部署,抓实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发挥和基层基础,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三件大事”,坚持以“滨江中路30号”丹东中院党建品牌为载体,创新推动基层组织力不断提升。坚持定期审判执行工作通报、发改案件全面评查和季度通报等制度,全面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促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坚持靠前指挥,积极推动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法庭创建取得实效。坚持将诉源治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基工程统筹推进,联合市司法局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效能。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金东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提升初始案件质量为关键,从四个维度打造强基工程新高地。
强化审判精细化管理,把23个派出法庭审判质效指标的动态变化作为重点管理内容,实行审限预警、延长审限报批、落后单位重点督办机制。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资金扶持,为3个基础薄弱的基层法院争取资金800万元,参评的“五化”法庭100%通过验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不断推动编制、员额配置向基层倾斜,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搭建多元解纷“快车道”,不断提高诉前调解、诉源治理水平。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郝熠
营口两级法院专班推进、清单化落实强基工程,抓实基层联系点制度,抓细审判管理“三项机制”,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制定类案指引,抓深省人大决议落实和市人大审议意见整改,推动基层难题破解、初始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下一步,营口两级法院将把强基工程置于审判工作现代化全局中推进,高标准推进法庭硬件建设,全力提升司法服务软实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往前延伸,确保《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贯通落实全员绩效考核,整体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夏妍
2021年以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推动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发展根基。
以开展“人民法庭建设攻坚”活动为有力抓手,按照“四统筹两优先”思路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打造彰武“老哥”庭长调解品牌,建设蒙汉“双语”法庭,开展“双调双提”专项竞赛和系列培训。与市司法局携手构建“千人解万纷”工作机制,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呈现诉前解纷数量、调撤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收案数量、上诉案件发改数量持续下降的良性发展态势。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邢洪亮
辽阳两级法院坚持以“五化”法庭创建为机遇,发挥前沿阵地重要作用,努力将“小法庭”打造成执法办案的生力军、乡村振兴的强支点和基层治理的桥头堡。
落实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先后20多次深入法庭调研督导,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召开人民法庭建设观摩推进会、新闻发布会,强力推进辖区法庭“五化”建设。坚持以公正效率为根本,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开展诉前解纷,推动繁简分流,用高效率跑出司法“加速度”。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晓林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基层基础建设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形成全市协同集成、系统联动的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法庭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有益助力,在完善人才物资保障上见新效。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进市域综合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创新绩。坚持科技赋能,建成全域网格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行诉讼业务网上办理,在全力回应民生关切上谱新篇。加强对口指导帮扶,推进系统党建指导,打造特色法庭审判品牌,在促进基层脱薄向强上启新程。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丛世有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强基导向,把统筹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强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高站位谋划,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切实解决问题,积极帮助基层法院争取建设资金1918万元。抓好主责主业,严抓审判管理,深化繁简分流,强力推进四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一审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夯实基础保障,为基层法院增加中央政法编制9个、法官员额职数7个;选派一名法官和两名法官助理到基层挂职,充实基层力量。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光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一对一”协调解决问题。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场所、资金上的支持,推动实现8个人民法庭独立办公场所“从无到有”。选派优秀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入额办案,选派副庭长在基层法院挂职,补强基层人才力量。健全基层法官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推动实现两级法院278个职级职数统筹核定使用,常态化开展三高、四高法官选升,撑高职业发展“天花板”。完善“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于德江
近年来,葫芦岛两级法院党组将强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支持帮助,全力为基层基础建设协调解决资金和新建办公场所选址、审批等问题。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辖区基层法院对照“五化”法庭标准进行论证调研,综合考虑法庭布局、职能定位、人财物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及法庭地域人情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对辖区人民法庭进行优化调整,充分发挥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桥梁、窗口作用,挖掘了司法文化基因,传承了司法文化血脉,展示了司法文明形象。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海霞
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锚定强基重点难点,担当作为、破冰攻坚,开创了沈铁基层法院工作新局面。
配强班子,激发干劲。2022年至今,已有9名优秀干部任基层法院副院级领导,解决了基层法院班子建设瓶颈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突显职能,府院联动。指导基层法院促进辖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各基层法院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9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向海通途,连接未来。从6个方面提出12条服务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司法举措,指导各基层法院积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凤田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扎实贯彻强基导向,坚持在提升基层干警队伍素能上下功夫,在提升审判工作初始质效上下功夫。
辽河中院攻克基层硬件建设的系列卡点、难点,科学布局设立巡回审判站点,构建基层法庭新发展格局。以“云晤”形式为当事人搭建调解平台,在法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开展节假日特别法庭等活动,帮助工作日时间不方便的当事人解决难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辖区街道、派出所及企业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国全
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坚持系统思维、法治观念、强基导向,狠抓派出法庭建设。
班子成员采取下沉式调研、蹲点式调研的方式,全面掌握派出法庭的基本情况,解决落实11个问题。先后到广州、海口等6家海事法院学习先进经验,理清派出法庭发展思路。全面改造派出法庭的诉服窗口、服务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在院、上船、进海、入社区”4种培训模式,大力培养专家型、专业型、知识型、复合型法官。将干警的派出法庭经历作为遴选员额法官、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鼓励干警到派出法庭交流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