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座谈会暨救助金发放仪式,向司法救助对象共计发放救助金22.5万元。
据了解,此次被救助申请人都是由于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家庭生活都面临一定的困难。阜新市法院系统根据各位申请人家庭生活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司法救助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不同数额的司法救助。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邵寒表示,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开展的“暖民心、保民生”重大司法为民工程,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将积极予以救助,努力做到让每一位申请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以及司法救助的温暖。会后,被救助者向阜新中院赠送锦旗,表达了对司法救助政策的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