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2年,辽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六抓六促”要求,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升级构建“5+5+5+1”工作体系,为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大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团队讨论案件。
沈阳中院七星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系统化谋篇布局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多个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某建筑公司与辽宁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位列其中。
典型案例中,涉案的申请执行企业、被执行企业、不动产占有企业、不动产买受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一起案件,四方满意。落实“六抓六促”工程部署要求,辽宁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好,市场主体受益越来越多。
为了防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说起来很重要,一办案就忘掉”,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这一理念落实到全省法院干警思想和行动上,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2021年省法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5+1”工作体系,2022年升级为“5+5+5+1”工作体系,打出一套服务市场主体组合拳。
坚持刀刃向内,开展涉市场主体超审限积案清理5个专项整治,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开展依法打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5个专项活动,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彰显服务效能,开展企业办案、办事、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等5个暖企活动,全力助企纾困安心。
立足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指导全省法院对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进行全流程评估,努力将司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
积极促进诚信辽宁建设,通过司法裁判,严惩违约失信行为,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依法打击违法失信行为,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本溪满族自治县法院田师付法庭送法进企。
“专精实”推进落实
理念更新,机制健全,如何落实成为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关键。
辽宁法院“专精实”推进各专项整治、专项活动、暖企服务、评估办法落地落实,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实施,上线管理平台,完善考评机制,激励全省法院干警全员参与,攥紧拳头,形成合力。
“专”,指专门方案、专班办理、专人负责,强调司法服务要提高针对性;“精”,指精准施策,强调司法服务要提高精准度;“实”,指举措实、效果实,强调司法服务要取得实际成效。
省法院、16家中院和大连海事法院进驻省市工商联,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关案件的参考意见》,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物权等类型案件的审理程序、督促程序作出规定和解释。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中小企业执行专项行动”,仅一个月即执行标的额1.2亿元。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咨询员,在各自专业领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畅通接待渠道,建立网格化办信机制,对市场主体来信快分快转、快督快报、快结快办。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服务企业八项承诺,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中铁沈阳局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辽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推动“六抓六促”责任落实到位、任务落地见效,持续向外界释放良好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们参观本溪市南芬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服务高质量发展
“六抓六促”明确全省政法机关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施工图”和“任务书”,服务高质量发展是题中之义。
2022年,省法院制定《关于依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明确20条司法措施,以高质量审判服务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2022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美术作品“喜羊羊”卡通形象的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
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主观恶意、举证妨碍、持续侵权等因素,最终通过对“恶意”和“情节严重”两大惩罚性赔偿责任要件的充分论证作出判决,确定近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标准,彰显了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的鲜明司法态度。
省法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审判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判机制,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多元解纷、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破解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维权难题。积极探索用创新方法保护创新发展,构建“司法区块链+”机制,提升认定事实准确性,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辽宁法院采取系列措施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注重破产审判系统性推进,坚持“府院”联动,统筹考虑战投招募与重整方案制定,助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注重破产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系列指导文件,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组建破产审判业务指导团队,加强破产审判理论研究,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良性运行。
——注重破产审判领军人才培养,依托“审学研”机制,进一步加大破产领域审判人才培养力度。
辽宁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支持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绿色发展。
目前,省法院专门成立了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于一体的环资审判庭,构建“三合一”审判机制。全省有7个中院、16个基层院跨区域管辖环资案件,强力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发展。
省法院联合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与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旅厅、林草局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保证金制度。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服务“退养还湿”,助力修复红海滩湿地。
辽宁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和出海大通道,拥有独特的对外开放区位优势。
辽宁法院妥善审理涉海洋运输、港口物流等案件,让区位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设立沈阳、大连、营口、海事自贸区法庭,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争端解决服务,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大连海事法院审理的新加坡新鑫海公司提单案入选最高法发布的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为加快构建并完善域外法查明及适用机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首战即决战,号角已吹响。全省法院将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辽宁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服务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