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度思考,准确把握辽宁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照谋划2023年工作,为辽宁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在服务大局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作为。围绕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具体司法服务措施。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聚焦“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5+5+5+1”工作体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主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司法保障,发挥涉外商事和自贸区法庭职能作用,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海事审判工作,服务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围绕提升审判质效,着力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工作体系现代化、工作能力现代化,通过优化各项管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全域数字法院、实施强基工程、打造过硬队伍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贡献辽宁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