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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检察院出台“18条措施”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苏宁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3-29 14:46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精准服务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从六个方面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犯罪,营造以安为先的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和侵犯产权犯罪。服务保障企业,筑造亲商护商工作环境,平等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清理涉企经济积案,提升涉企案件质量,开展法治宣传和服务。强化诉讼监督,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刑事执行活动、民事行政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改进办案方式,创造优质高效司法环境,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六个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中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强化队伍建设,铸造干净作为检察环境,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塑造以上率下服务环境,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外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和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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