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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2017年度《司法审判工作社会评价报告》新鲜出炉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尤洋 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8-01-16 16:02

  本报讯 公众总体满意度较2016年增长3.75%,公众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公开、法官业务能力、司法形象、审判效率6个指标上的满意度都有较大幅度提升……司法公正是公众最大的期盼,新鲜出炉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社会评价报告(2017年度)》显示,在过去的2017年中,公众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昨日,大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社会评价报告(2017年度)》。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为从外部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法院工作、检验改革成效,大连中院连续两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司法审判工作社会评价,以客观公正视角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调查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进行独立评价。日前,东北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样本采集,科学进行结构建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社会评价报告(2017年度)》(以下简称《报告》),客观反映工作实际,中肯提出意见建议,为大连中院进一步对标上海治理短板、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有效指引。

  2017年,大连中院作为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全面贯彻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落实改革试点任务为牵引,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不断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呈现出了新起色新变化。

  据介绍,此次调查主要面向2017年在大连中院参加过案件受理、审理和执行过程的当事人及代理人(非律师),大连市执业律师。根据统计学样本量计算公式,应抽取样本容量为1408,最终完成当事人、律师样本容量分别为1108、305,符合调查要求。调查机构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将调查问卷进行编程,录入电访系统,通过计算机自动拨号联系被调查人员,按照电脑提示要求进行访问;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设定了包括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公开、法官业务能力、司法形象、司法服务、审判效率、公众满意、公众信任、公众抱怨等十项指标。

  《报告》显示,2017年公众对大连中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总体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8.31分,与2016年相比增长3.75%。2017年公众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公开、法官业务能力、司法形象、审判效率6个指标上的满意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仅有司法服务一项的满意度小幅下降,2017年的公众满意和公众信任两项的满意度都比2016年有所增长。调查结果表明,大连中院员额制改革效果逐渐凸显。经2016年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考试考核遴选优秀法官入额以及2017年一年的磨合调整,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效果已在司法审判满意度评价上有所体现,尤其是在法官业务能力与审判效率上有突出提高,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报告》认为,司法公正仍然是公众最大的期盼,不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对司法公正一项的满意度评价得分均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上涨幅度较大,这说明经过一年的努力公众对大连中院司法公正的满意度有显著提升。

  为实现科学、客观、精准评价,《报告》采取科学方法构建起结构方程模型,对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公开、法官业务能力、司法形象、司法服务、审判效率、公众满意、公众信任、公众抱怨等各维度的相互关系及作用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直接正向影响公众满意,对公众满意有影响的变量中,司法公正对公众满意的直接正向影响更大,其次为司法效率对公众满意的直接正向影响;法官业务能力在模型中居于中心位置,法官业务能力对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有直接正向影响,对公众抱怨有负向影响,法官的能力和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司法的质量、效率、权威;司法廉洁是公众满意的重要保障,对法官业务能力、司法公开、司法服务有正向影响,且对司法形象的直接正向影响最大。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报告》还结合大连中院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改进建议。

  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院将认真分析研究并充分运用此次社会评价结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短板治理,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在健全确保公正司法制度机制、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完善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