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5日21时50分许,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徐伟接到线索:刘某某(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进入岫岩县中医院附近日租房内,有再次吸食毒品的嫌疑。得到此线索后,徐伟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警姜琦和辅警王满成、包永帅、王良前去调查。由于该处日租房在小区顶楼,给查处工作带来不便,为了稳妥起见,徐伟当即决定带领民警在楼下蹲守。
22时40分许,刘某某从小区内走出,发现民警之后,便疯狂逃窜。徐伟带领民警快速追击1000多米,最终成功将刘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吸毒工具一套,随后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
尿检后,刘某某的现场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讯问,刘某某交待其今年10月24日在岫岩县黄花甸镇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
目前,刘某某因再次吸食毒品,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依法进行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