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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典故启心智 盘锦兴隆台法院院长走进中学讲普法课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李响 本报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26-09-11 09:26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9月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辽河中学,以“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为主题,为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深刻的“开学第一课”。

  王宏结合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向同学们介绍皋陶、獬豸的法治典故,讲解法徽的深刻内涵,通俗阐释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打破同学们对司法机关的距离感,引导学生们树立“心中有天平、行中有规矩”的法治意识。

  围绕校园现实风险,王宏结合法院审理的真实典型案例,重点围绕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犯罪、校园日常安全等方面开展以案释法。细致剖析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孤立、网络暴力等不同形式校园欺凌的现实危害,清晰阐明未成年人违法需要承担的相应后果,明确自我保护的处置方法。同时针对青少年高频遭遇的游戏诈骗、刷单陷阱和出借出售账号、银行卡等风险进行重点警示,告诫同学们切莫因贪图小利触碰法律红线,牢记反诈防骗常识。王宏还从是非观、交友观、挫折观、成长观四个维度,寄语广大青少年要心存敬畏、择善而交、理性面对挫折、坚持自律自强,扣好人生“法治扣子”。

  这节课把真实案例变成鲜活教材,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道理,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辨别是非、防范风险、自我保护的能力,推动法治思想浸润校园。下一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做实做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向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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