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3条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本次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包括窗口服务、企业服务、便民服务等多方面内容,涵盖治安、消防、经侦等8个警种的工作业务。在户籍管理方面,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在打击犯罪方面,加大对电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为特殊需要的申请人提供延时、错时、预约、上门和邮递服务。同时,分局将严肃查处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及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