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达道湾人民法庭通过二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此前,市民王先生看中一辆二手车,与店家签书面合同并付十分之一购车款,要求店家整备车辆。然而店家完成整备第三天,王先生突然解约并要求全额退款,店家因已投入整备成本且担心车辆二次出售受影响,拒绝退款,王先生遂诉至法院。
达道湾法庭未直接开庭,首先启动先行调解。调解员了解了双方诉求与车辆整备情况,虽首次调解未果,但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庭审中,法官向王先生释明其主动解约且店家无违约,全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让双方有了心理预期。
庭后二次调解时,调解员从实际问题出发:“王先生,违约确实是事实,全额退款确实不太现实;店家这边,车辆总要卖出去,一直耗着也不是办法。”调解员以情理法理兼顾进行沟通,最终店家同意返还一半预付款,王先生认可方案并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