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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法院以示范庭传帮带——司法智慧“打个样”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赵国旭 张莹 本报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5-08-19 09:38

  本报讯 近日,在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里,一场买卖合同纠纷示范庭落下帷幕。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庭审不仅为全院实习人员和新入职干警提供了直观的实务教学,还在法官的主持下,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此次示范庭选取的案件是原告某广告材料公司与被告某广告喷绘公司之间的货物供销争议:原告称被告拖欠货款且已申请诉前保全,被告则认为货物存在质量瑕疵,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僵持。

  庭审中,承办法官王鹏宇并未局限于“坐堂问案”,在严格走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后,敏锐地捕捉到双方“不愿将矛盾扩大化,希望尽快解决纠纷”的潜在意愿。“买卖合同纠纷往往涉及长期合作关系,调解不仅能节省时间成本,更能为双方留有余地。”王鹏宇首先围绕合同条款、履约证据等核心问题梳理事实,让双方明晰法律权责,随后又耐心沟通,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客观看待货物瑕疵的实际影响。

  最终,在王鹏宇的细致疏导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缓和态度,当场表达了初步调解意向,约定庭后进一步协商具体方案。

  这一幕让在场观摩的青年干警和实习人员深受触动。参与活动的实习人员纷纷表示,从庭审规范到调解技巧,这场示范庭带来了“沉浸式”成长。“看到当事人从争执不下到愿意坐下来谈,真切感受到法官工作不仅需要专业功底,更需要考量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并且要有巧妙的沟通智慧。”大家坦言,未来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努力将司法专业能力与纠纷化解能力同步提升,真正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