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相同的7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案件标的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诉讼总标的额为9400元。
经调查,7起案件中的实际雇佣关系发生在2021年,涉及农村改厕工程。改厕工程共计施工250余户,实际承包人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老程为了节省人工和缩短施工时间,擅自切除、拆解化粪池罐,导致化粪池罐功能受损,致使泰某公司与其发包单位之间的承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泰某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发包方拒绝向泰某公司支付工程款。
另外,泰某公司因毁坏发包单位的化粪池罐等设备对发包单位进行赔偿。
经查,泰某公司的注册时间很短,经营业务量少,没有收入,向发包单位进行赔付后导致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又因支付大量的施工费用,导致受其雇佣的这7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多年未给付。
4年来,这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过程坎坷,劳动监察单位曾帮忙追回5000元,剩余9400元尚未给付。因泰某公司系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法定代表人老程年事已高、身染重病,没有给付能力。
“这7起案件虽然标的金额较小,却牵扯着7个家庭的生活。”本着“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办案法官李云峰找到老程的儿子小程。
小程作为老程的代理人,多次参与到这7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和调解工作中来。经过两次庭审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小程终于松口,称自己有一定的给付能力,愿意代父亲偿还尚未给付的劳动报酬。
近日,小程与7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剩余劳动报酬。
“太感谢桓仁县法院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把工资要回来了!”农民工握住李云峰的手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