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深化法治化税收治理改革,创新构建“税法协同”服务机制,以制度破局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日前,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延方。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延方
辽宁法治报:鞍山市铁西区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承载区,在推动税收治理法治化过程中,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是如何通过税法协同机制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新兴业态发展的?
张延方:传统产业转型的痛点,往往在于“历史包袱重”与“新生投入难”的双重矛盾。税法协同机制的核心,是通过制度破局、政策赋能两方面发力,将税务部门从“征管者”转变为“产业升级赋能者”。
以辖区某重工企业破产重组案为例:该企业因债务危机濒临破产,涉及3000余名职工就业。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建立“司法+税务”联动机制,派出公职律师团队提前介入,在债务清偿方案中嵌入税务合规审查,确保重组程序既符合市场化原则又兼顾税法公平,这一做法直接缩短了重组周期。
在“新生动力”培育方面,我们对重组期间滞纳金实行豁免,允许欠税分期缴纳,降低企业沉没成本;对技术改造投入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容缺受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置兑现,引导企业将资金优先投入智能生产线建设。
这一机制的价值在于实现了三重效益统一:社会层面保住就业岗位,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稳定;经济层面推动税源从“历史欠税回收”转向“新增税款培育”,比如案例中的企业在重组成功一年内实现500万元欠税补缴和240万元新增税款入库;发展层面为企业注入智能生产新动能,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传统产业突围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辽宁法治报: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中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这些进展又如何在税收治理实践中得以体现?
张延方:我们以法理为基、以公正为要,构建“法理明晰、执行高效”的税收治理格局。在涉税案件处理时,通过与检察机关成功搭建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深入企业,公开听证,将税法条款转化为通俗法理,帮助纳税人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从”。我局与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铁西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调取关键资料,向纳税人讲清法理,使其依法补缴税款,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辽宁法治报: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在普法宣传、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方面,有哪些特色的做法或者典型案例可以分享?
张延方:我局坚持多措并举,把法治理念融入税收治理日常。一是抓能力建设。通过实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员培训、青年干部“实战练兵”等机制,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在党委会会前学习税费新政,组织青年干部到法院观摩学习,开展面向中层干部的宪法宣誓活动。二是抓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让执法更合理、规范,并从完善程序和协同配合入手,推进“税务+法院”共治模式,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破解破产、拍卖等涉税难题。三是抓普法创新。在宣传形式上,引入“微视频”,由年轻干部制作“青力青为 共享税事”系列视频。组织活动方面,结合假日主题,走进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专区,解读政策、答疑解惑,还深入辖区直播平台公司开展诚信纳税课堂活动,进行靶向辅导。
辽宁法治报:未来,鞍山市铁西区税务局在促进税收法治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打算和目标?将如何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水平,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延方:为了全面提升税收法治水平,加速推进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制定了详尽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一是强化制度基石。我们将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的强基导向,细致梳理并明确界定税收执法全链条中各环节的具体职责与权限,涵盖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及行政处罚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实现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与有序化。二是夯实人才基础。我们将持续优化税务干部的培训体系,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同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税务干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执法队伍。三是实现税企共赢。我们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快速响应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精准推送+风险及时提醒”的全方位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稳健成长,实现纳税合规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协同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