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铁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业主身患重病、经济困难引发的物业纠纷案件。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促使当事物业公司自愿减免一年物业费,业主巴某激动地对调解员秦易超表示感谢。
据悉,巴某系铁岭县某小区居民,身患严重心脏病且心衰,因长期治疗导致经济拮据,无力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后起诉至法院。
“我心脏病住院刚好转,离婚了,女儿无业在家带孩子,连买药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钱交物业费!”
立案后,调解员秦易超迅速介入,立即前往巴某家中走访调查,巴某卧病在床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交费。
面对困境,秦易超耐心安抚巴某,并启动“法院+物业调处中心”联动机制,对接辖区住建部门、邀请社区网格员,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共商解决方案。通过多次协商,秦易超向物业公司详细说明巴某生活状况,强调业主非恶意拖欠。最终,物业公司表示,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决定减免一年物业费。巴某激动地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