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合理定岗定员、落实院庭长办案、完善司法责任制三项司法改革任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院首次入额的53名法官按照年人均结案200件的数量确定各部门员额法官数量,并按照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1:1的比例建立审判组织,压缩行政部门人员数量,尽最大限度把人员充实到审判一线。改革工作向“案多人少”的基层倾斜,优中选优,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未入额的法官不可以承办案件。
该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改变了以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管理审判模式,改变了院庭长听取案件汇报多深入一线审理案件少的状况,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截至目前,昌图县法院院庭长办案总数占全院审理案件的近三成,促进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大幅提升。
该院建立审判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涵盖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对收结案情况、上诉、发改情况进行统计,以此基础数据作为审判行为、审判效率考评项;以评查办实物卷宗检查和接受的群众投诉作为审判效果考评项。建立起覆盖全院各庭室、各派出法庭的审判管理系统,使立案、审判、结案、案件移送等操作一律在网上进行,促进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