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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被告 再审检察解忧愁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01-17 08:47

  核心提示

  再审检察建议书是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活动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再审的法定情形时,建议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主要特点在于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裁定,旨在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维护司法公正。

王玲

  办案人:王玲

  职务:康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员额检察官

  2024年的春天,农民老白来到农村信用社准备申请贷款,却被信用社告知其是一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被人民法院判决还款,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此,信用社拒绝向其提供贷款服务。老白认真回想了很久,明明自己从未借过钱,也没有过欠钱不还的事,怎么就成了民事诉讼被告了呢?

  思来想去,老白走进了我院大门,向我们讲述了他的这一烦心事儿,并提交了民事监督申请,请求我们检察机关查明真相。

  我们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走访信用社收集证据,调取、审阅法院审判卷宗,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查明了案件事实。十几年前,老白同村一个与他同名的人向秦某借款4万元,截至2017年尚欠秦某2万元未还,秦某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老白被错误地列为了案件被告,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掌握了现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后,我们以原审判决错误为由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裁定再审,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困扰老白的烦心事儿终于被解决,他的生活也回到了正轨。

  2024年,我院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4件,紧紧围绕“高质效”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以春风化雨的举措,观照社会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沁润人心。

  我们深知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相信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全社会都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愿景才会越走越近、越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