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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里扣车成功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关月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4-12-10 10:17

  核心提示

  千里执行不畏路途遥远,虽远亦至只为胜诉权益。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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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冯菲

  职务: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近日,我与我院执行干警苗振宇、杨姝跨越千里,远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营口某公司名下两辆大挂车,被执行人营口某公司在扣车压力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因被执行人营口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时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挂车辆不同于其他小型车辆,该类车辆属运营性质,且为运营需要经常挂靠在相关有资质的物流公司名下,向其交纳挂靠费。车辆虽登记在公司名下,但车辆的购买、保险交纳、实际占有、运营收益均是自然人。自然人多数以该车辆财产作为整个家庭的生活来源支柱,扣押该类车辆,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收益;车辆常年跑长途,车上多为夫妻,吃住也常年在车内,故执行大挂车难度较大,现场经常发生突发状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大挂车行踪线索,我们飞往呼和浩特市准备执行扣押,谁料我们刚刚落地,又得知目标车辆移动至银川市,随后我们马不停蹄赶赴银川市。抵达后经了解,目标车辆共三辆,其中我院应扣押两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应扣押一辆。我们与经开区法院两名干警会合后,经查看目标车辆分处于银川市不同行政区域,结合以往扣押大挂车的执行经验,经过综合研判,果断请求当地110民警进行协助。

  经沟通协调后,属地派出所为本案执行提供了三台警车、十余位民警。在民警的协助下,两家法院兵分两组通力合作,于19时同时行动,将三辆大挂车进行拦截,对车辆人员释法明理,历经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讲解,于23时将三辆大挂车予以成功扣押。次日,被执行人营口某公司在扣车压力下,最终以三十万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对本院执行工作非常满意,分别向我院及经开区法院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