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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公安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7-07-12 10:01
  本报讯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康平县公安局举行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责任书明确了该局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协助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支部,科室支部主要负责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提醒;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康平县公安局局长关立光在签订仪式上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廉洁自律。通过签订责任状,强化了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对于进一步提高廉政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局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