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签发逮捕决定书,点击“审查终结”按钮,案件状态随即由“正在办理”转换为“已办结”。近日,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明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上完成最后一项操作。至此,他办理的审查逮捕任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式办结。
6月7日,凌源市公安局对该案提请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一到检察院就被罗明“认领”。受理此案后,罗明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点开“审查”按钮,正式启动办案程序。办案中,他认真查阅案卷、了解案情、核实证据,每一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并在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做好同步操作。
从审查案卷到提审犯罪嫌疑人,从制作讯问笔录到制作逮捕决定书,罗明仅用两天时间,就将这起较复杂的故意伤害案件办结。罗明认真遵循统一业务系统的每一个环节,步步走系统、环环留痕迹,以承办人身份严查细审,并对自己作出的决定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