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全省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7-05-08 14:43
6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排
 
  本报讯 近日,省公安厅全面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工作。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以地市为单位,组织县(市)区公安机关于6月底前对本地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排,及时掌握本地易制爆单位的情况,并下发县级治安部门逐一上门核查,逐家填写《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登记表》,建立监管档案,要求派出所重点加强常态化滚动摸排,确保新增单位及时纳入监管。
  为确保此次摸排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公安机关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具体要求。专门抽调部分县(市)区局业务骨干成立联合工作组,加强岗前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不走过场。
  根据各地日常监管情况,此次摸排采取逐一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剧毒易制爆单位的备案登记、系统运行、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治安防范不达标、安全资质更新不及时、流向登记不规范、安全检查信息不录入等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检查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各地要督促易制爆单位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四项管理制度,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同时,督促易制爆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相应管理措施。易制爆单位每月至少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及流向登记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并记录。
  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局逐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单位,严格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顶格处理,一律依法严惩。特别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屡改屡犯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监管部门,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集中力量侦办一批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对查处的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律追根溯源,彻底查清涉案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制贩源头和销售、寄递渠道,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