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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代孕”合法化?完全不靠谱!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7-02-10 09:38
  目前我国面临生育不足和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有专家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将人们的目光再次带入代孕这个敏感话题。对于代孕,在中国现有法律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禁”。由于代孕行为在中国仍存在法律上的空白,极易引发一系列道德、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而在日前国家卫计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代孕问题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也明确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
 
  名词解释
 
  所谓“借腹代孕”是指一对夫妻,如果女方无法孕育胎儿,则将他们的精子和卵子在体外试管中人工授精,再进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宫的“代孕母亲”的子宫内。它完全不同于其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
 
  热点讨论
  大龄女性想要二孩放开代孕?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随着人们结婚以及生育年龄的普遍延后,加之环境污染、生活压力大、心理因素、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夫妻面临着生育困难。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现有育龄夫妇约2.3亿人,其中约有近4000万不孕不育症患者,而且每年以数十万的速度激增。中国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3%攀升到15%。
  全国范围内满足二孩生育条件的家庭大概有9000万个,其中60%的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上,50%的女性年龄已经高达40岁,女性末次妊娠的年龄是40岁,45岁以后将近90%的女性很可能都会丧失生育能力。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代孕开始引人关注。这一方面源于二孩政策释放了很多家庭的生育需求;另一方面就是不孕不育的家庭近些年呈不断上升趋势,他们有着非常强烈的孕育下一代的渴求。
 
  监管空白
  “借腹代孕”网络明码标价
 
  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代孕”,约有56.5万个相关网页,其中,很多都是代孕的中介网站。这些网站专门为代孕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牵线搭桥,收取中介费用。其服务内容非常详细,不仅包括招聘代孕妈妈,提供代孕价格、代孕程序咨询、代孕合同,还包括了需求方注意事项等等。
  记者随机登录到一家名为“代孕中心”的网站,网站在醒目位置标明,其为合法正规专业的代孕网站,并声称“上海具有试管婴儿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该中心独家操作,国内无其它中介可以联系”。这家总部在上海的网站广告语极为煽情,并赫然写着“10万—20万元招聘代孕妈妈”,并留有代理点联系电话。
  记者注意到,代孕网站将代孕者分成“A—I”9个等级——A级:爱心补偿纯待遇4万元,初中学历,容貌一般;B级:爱心补偿纯待遇5万元,高中学历,容貌一般;以此类推,到了I级则纯待遇达10万元以上。而所谓的纯待遇,就是除去生活费、房租费、检查费、产费等相关代孕支出的额外补偿待遇。
  对于代孕方式,客服解释说,一般是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两种,而且主要是通过医院做手术完成,并很有把握地告诉记者,公司在上海三级甲等医院都可以联系手术。
  客户付钱后,有些什么保障措施?对方称:“双方签有协议,另外还可以提供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个人有效证件信息给客户,而且公司就在这里,随时可以来找。”随后对方为记者提供了协议书及相关费用的清单。根据费用清单初步估算,寻找第三方代孕前后总费用在25-30万元。
 
  拨云见日
  非“有限开禁”是“继续严打”
 
  近年来,“代孕”能否解禁的争议越来越多。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人口计生法进行修订审议,就删除了此前“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条文。这一内容的删除,被认为从法律层面上,“代孕”成为一个可以探讨甚至推进的问题。而近日,多个专家、学者通过《人民日报》呼吁适当放开代孕后,这一争议多年的话题被认为释放出又一新的信号。
  可2月8日,在国家卫计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代孕问题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已关注到一些意见和议论。他说,代孕是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国际上的一些情况看,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是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对参与代孕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经济的处罚和刑罚。”
  毛群安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部门结合群众的举报和新闻媒体的探访,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也查处了一些涉及代孕的违法违规案件。下一步将继续严厉打击涉及代孕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辅助生殖技术。
 
  【律师说法】
  个人代孕确实不受法律保护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李越律师表示,卫生部早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就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同时规定:“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后又在有关辅助生殖和精子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中反复重申,禁止代孕。因此,我国是禁止代孕的。
 
  非法代孕会涉及哪些犯罪?
 
  遗弃罪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关宏静律师表示,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期间寻求代孕的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怎么办?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诈骗罪
 
  若以代孕为名在网上发布代孕信息,以缴纳定金、配对费、移植费、代孕费、保胎费等名义不断地索要钱财,或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法行医罪
 
  通过互联网联系代孕者等相关需求者,然后将其介绍到其他地点进行非法医疗服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或涉嫌非法行医等刑事犯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拐卖妇女儿童罪
 
  代孕一旦成功,代孕者生产了婴儿后,达成代孕双方就会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其实质是一种婴儿买卖或人口交易活动。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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