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整顿警纪警风,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采取“四个强化”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公安队伍,为公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新民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明确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部门与民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部门队伍目标管理考评,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集中理论学习,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觉悟,提升思想境界。认真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继续落实民警违纪苗头排查制度,完善约谈机制,对排查出存在违纪隐患苗头的民警及时进行约谈。
抓好日常管理,把队伍管理触角延伸至民警八小时工作以外,从基本行为抓起,真正把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