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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公安打击处理15名涉疫情违法人员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20-02-17 18:05

  辽宁长安网讯 疫情防控期间,盖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各种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截至2月14日,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涉疫情违法犯罪人员15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7人、治安罚款7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及时处置破坏检查站设施人员,保障查控工作顺利进行。2月5日20时,在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永安小区,刘某某因多次出入小区需要登记,对保安人员李某心生不满,先是争吵,后与李某发生撕扯。营口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所长赵洪树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带回派出所。经教育,刘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主动向李某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鉴于此案情节轻微,派出所对刘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快速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谎称自己有卖口罩的货源,在网上进行诈骗,受害人涉及河南、江苏、湖南多地,诈骗金额上万元。2月5日,盖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快速出击,仅用数小时便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抓获,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快速处置谎报疫情寻衅滋事案件。盖州市公安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谎报疫情、寻衅滋事案件快速调查,依法惩处。2月5日,营口市公安局卧龙泉派出所接到辖区独甸村村委会主任王某的报警电话,村民刘某某称其呼吸困难、浑身无力,并且从武汉回来。强烈的字眼让民警高度警觉,民警与村委会干部及医护人员到达刘某某家中,发现刘某某此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刘某某不愿意测量体温还动手打人。民警将其制服后带回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刘某某并非武汉返乡人员,属于酒后寻衅滋事,谎报疫情。遂决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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