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铁岭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独立办公面积达8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成率达100%。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线4500件,法律援助办案4490件,人民调解办案6276件,公证办证20073件。
为解决“公证难”问题,铁岭市司法局开展了全市公证行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全市公证人员组织业务培训,要求全市各级公证处在工作中执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行继承公证证明事项使用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继承公证有条件适用承诺制,制定《提高公证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资料汇编》,增强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关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财产继承公证程序及流程的通知》要求,优化公证程序。
去年以来,铁岭市司法局开展“法律贴心人”活动,组织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开展法律咨询、义诊、扶贫帮困等活动4次;去年7月3日,开原市遭受龙卷风袭击,铁岭市公证协会指定开原市公证处迅速组成核查组,为受灾群众保全资产。
铁岭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围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的要求优化司法行政服务流程,并提出: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网上办”、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就近办”、服务事项“一次办”等,提高司法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司法行政职能16项行政审批职能、29项子项、56项具体事项进行梳理,将原申请材料303份精简至216份,将原办理时间1023天减少至883天,减少天数140天,减少比例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