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连日来,辽阳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在全市开展的“畅通行动月”活动中,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实行酒驾查处常态化。
11月12日上午,白塔大队组织警力在交通岗开展酒驾专项查缉行动。此时,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进入执勤民警的视线,民警随即示意刘某停车接受检查,现场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记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理。
无独有偶,当日下午,郑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同一个交通岗时被执勤名民警当场拦下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测郑某某酒精含量为3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郑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记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