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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生态山城 守护美丽本溪 《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出台引发本溪政法机关热烈反响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周鹏 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9-09-11 08:55

  本报讯 从“卫星看不见的城市”到“让人看不够的城市”,本溪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如今本溪又发出了生态立市“动员令”——本溪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生态立市的总体目标、战略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让全市上下备感振奋。

  本溪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程功说:“我们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入到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任务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们将在全市开展行业治乱的基础上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易滋生黑恶势力的环节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净化生态环境,保护青山绿水,推动生态立市顺利实施。”本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奚冰这样说。

  本溪市各级政法机关还表示,要以全民参与为保障,努力把本溪市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市,谱写美丽中国本溪篇章。

  “我们将在政法各单位提出的关于‘生态立市’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溪市政法机关贯彻‘生态立市’战略、推进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把‘生态立市’理念更好地融入到政法工作中去。”本溪市委政法委法治科科长杨君会这样说。

  本溪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崔丹说:“我们将针对《意见》中提出的建设生态环境样板区这一任务,努力打造‘执法监督+生态’工作模式,逐步完善‘惩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为本溪构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法治屏障做好基础性工作。”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妍说:“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守护海洋’和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治理等专项活动,努力践行生态立市战略,为建设生态山城、美丽本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