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解决“僵尸车”乱停乱放顽疾,7月18日起,鞍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僵尸车”进行专项清理。
整治区域包括城区所有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整治的“僵尸车”是指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有碍观瞻的汽车。
警方表示,存在上述情况的车主及车辆实际管理人要行动起来,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报废;对尚未达到报废标准,需要长期停放的机动车,要将车辆停放在专门的停车场所。对于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鞍山市公安局将进行拖移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