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2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实施2019年省本级立法计划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安排,研究确定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立法工作思路,推进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要求,自觉用地方立法实践和立法成果诠释“两个维护”。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化、实践化、成果化。
会议强调,扭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切实遵循地方立法规律,着力体现地方立法特色,按照2019年省本级立法计划的安排,立管用的法。要发挥好立法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实践与振兴发展相匹配、立法项目与实际需求相呼应,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利益关系,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提高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有效的立法机制,切实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及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涉及立法任务的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