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感谢经侦大队帮助我公司追回了这笔损失,我们是真正体会到了保姆式服务……”12月3日,辽宁华原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重工”)总经理带领工作人员给开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送来了锦旗。
原来,10月30日,开原经侦大队到华原重工进行二次回访,通过沟通了解到,该企业在2016年7月经杨某介绍与锦州某公司签订了起重机供货合同一份。同时,杨某与这家锦州公司签订了运输、安装、售后保障协议,华原重工以市场价格22.7万元人民币将此运输、安装等工程承包给杨某。该项目运输、安装、售后保障等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由杨某负责。但此批设备发到现场后,因杨某未支付安装工人款项导致工人停工,影响了工程进度,无奈华原重工只好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剩余的安装遗留工作并完成当地技术监督局的验收取证,这给华原重工造成18万元的损失。
经侦大队了解情况后做出承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一定会努力为华原重工追回这笔损失。11月6日杨某来到开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民警沟通调解,杨某与华原重工签订了协议,杨某承诺在2019年2月7日前将华原重工在此次工程项目的损失全部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