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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十一部门出台校园防欺凌方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7-03 13:53

  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日前获悉,葫芦岛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发了《葫芦岛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校园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向另一方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线十分重要。

  欺凌防治工作将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为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学校将切实加强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同时定期开展排查。已经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将依法依规处置,以学校为主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则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