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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突然起火 锦州交警紧急出动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03-05 09:46

  辽宁长安网讯 3月3日12时50分左右,一辆仓栅式货车突然停在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凌河大队门前西侧的非机动车车道内,在后面的车厢里冒出滚滚浓烟,并有火苗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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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办公室的交警支队凌河大队大队长孟凡荣,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立即冲下楼去,指挥一辆刚刚出警回来的事故中队警车挡在事故车的后侧,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同时,他用手持电台向市局和支队指挥中心汇报,通知消防部门出警救援。随即,通知大队机关和最近的百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控制和交通疏导,防止因火情造成其他车辆及人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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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交警迅速对火场实施封控处理,引导解放路东向西方向的车辆从安居小区绕行,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来之前,利用车载灭火器对火势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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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火势较大,现场的简易灭火装置无法控制火势,货车司机站在车旁束手无策。孟凡荣告诉货车司机,赶紧把驾驶室抬起来,避免驾驶室着火,产生更大的损失。

  很快,消防车抵达现场,在消防人员的施救下,火势被扑灭。由于施救及时,货车只损失车厢内的少量货物,车辆整体未受到影响。货车驾驶员握着孟凡荣的手连声感谢说:“多亏你们及时赶到,要不不仅我的车烧毁了有可能还会给别人的车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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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交警也提醒大家,行车前,驾驶人要加强车厢等外露部位的整理,避免易燃物品随意堆放。行车途中,如发现烟雾等突发情况,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靠边停车,并迅速报警或求助他人报警。同时,驾驶人可以利用车载灭火器等进行自救,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可燃物分离。火势较大时要远离火场,保证人身安全,不要为了抢救财物,而盲目进入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