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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出台50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绍学 陈光旭/本报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7-12-22 09:33
  本报讯 12月18日,丹东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打造便民营商“升级版”,同时表示以“办事零条件、服务零距离、执法零差错、工作零投诉、民警零违纪”为工作目标,以“严实深快新高细”为工作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便民利民方面,实行公安行政审批“一站式”受理,“全流程”集中办理,打造“单一窗口”一次性办结,让办事群众“不跑第二次”;实行7项丹东落户新政策;针对丹东边境地域特色,开设外国人管理服务站、赴朝边境旅游365天全天候开门服务等;设立港口边防警务室或流动警务车,便于渔船民办理证件、报港;推广互联网交管业务办理,实现网上预约办理项目;完善信访窗口、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服务工作,畅通12389、110、督察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
 
  在便企利企方面,公开打假防假、经济举报电话、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消防审批预约电话等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企业案件回访制度;取消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年审制度,并将该行业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对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双创项目,开辟消防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定人,面对面、点对点专项办理,全程服务直至审批通过;取消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非疑难重点建设工程(含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